2019年7月25日,按照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长春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长春市节能监察支队监察一组按照要求对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施节能监察。 当日上午,于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按照“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确认核准、情况反馈”的工作程序,监察一组就专项监察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就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说明。被监察单位生产副总白文武简要介绍了公司概况、能源管理等情况,部门经理刘忠友、环保主任王浩成陪同监察。监察一组按检查程序对企业用能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了核查,并与被监察单位环保主任王浩成就现场监察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最后核定该企业2018年度单位产品能耗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